房地稅務 個人出售農地是否免申報房地合一稅?

房地稅務 個人出售農地是否免申報房地合一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中區國稅局表示,近日接獲不少民眾
電話詢問,個人出售農地是否免申報房地合一稅?為解決疑義,該局
特別說明,個人出售的農地,如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之1
規定「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經地方稅稽徵機關核發「土地
增值稅不課徵證明書」者,可以免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
 
該局進一步指出,有些農地因為在同一課稅年度內移轉,所以沒有土
地增值稅,民眾以為土地增值稅繳款書上金額為0元(免稅),就誤認為
出售該農地免申報房地合一稅,而在事後遭到補稅甚至處罰;為確保
自身權益,在農地買賣移轉前,納稅義務人除應取具「農業用地作農
業使用證明書」外,還要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
經核准,才可以符合規定,不用申報房地合一稅。
 
資料來源: MyGoNews 買購 ‧ 房地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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