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辦理房地合一新制所得稅申報,請多多利用網路上傳申報資料。該局說明,個人交易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應依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於交易之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簡化稽徵程序並提高節能減紙效益,個人辦理房地合一新制所得稅申報,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www.tax.nat.gov.tw/)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於規定申報期限內透過網路辦理申報,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屆滿後10日內將契約書影本、其他有關文件及自繳稅款證明(有應納稅額者)等寄送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節省來往奔波及臨櫃等待的時間。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在操作網路申報軟體時,如遇有系統設定等問題,可撥打電話(0800-086-188)或以電子郵件向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洽詢;如有軟體操作或稅務申報方面問題,可向所屬稽徵機關詢問或利用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請民眾多加利用。
資料來源: MyGoNews 買購 ‧ 房地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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