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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表示,從行政院擬修法都更條例的幾個方向來看,顯然政府根本不知道民間推動都更的痛苦在哪裡!以延長都更戶房屋持有稅從現行2年到8年,第8年以後呢?高持有稅壓力還是存在,所以這並非重點;另外,50%的容積獎勵上限,這18年來老早是如此,只是審議委員權力無限大、大刀亂砍,最後好不容易通過的都更,獎勵值只剩20%、30%。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表示,站在多年擔任都更實施者的經驗觀察,建商參與都更,最重視的是3個重點:第一、釘子戶納入強制執行的規定可否落實,如果沒有,那不是都白談嗎?少數綁架多數的情況會更嚴重。

第二、參與協議合建的都更地主,應比照權利變換,政府給予全額的土地增值稅和契稅免稅優惠;以現在房屋稅新制,修得荒腔走板,很多都更戶都得賣房才能繳稅,建議政府應針對用途為自用住宅的都更戶,給予適用優惠房屋稅、不得課徵囤房稅。

第三、針對100%同意的都更案,要減少公聽會、提升程序效率,這本來就是政府應該做的;至於授權中央和地方成立專責法人機構或行政法人,根本不會為加速推動都更加分。

另外,有建商不諱言,這次行政院研擬的都更條例修正內容,根本是空包彈,以落實50%的法定容積獎勵來說,只會讓都更戶抱著過多期待、咬定50%上限,製造實施者和都更戶之間的不信任感。

 

 

資料來源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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