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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地價稅將於11月份開徵,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30日止,民眾收到稅單,應該要做的事是什麼呢?當然是「誠實納稅,馬上繳納」~等一下別著急!讓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來告訴您,首先第一步應是核對稅單上所載相關欄位是否正確,如有錯誤應立即向該處所轄各分處要求查對更正,依限繳納固然重要,但也不能讓您的權益受損喔。

該處進一步表示,如是發現您的應納稅額較往年增加,可先檢視您的土地今年是否有發生下列原因,才會導致增加稅額:

一、公告地價調整。(2016年適逢每3年重新規定地價年度,2016年高雄市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2.52%)

二、持有土地筆數或面積增加,如新購置、受贈、繼承。

三、使用情形變更:如自用變更為出租或作營業使用、農地未作農業使用。

四、適用減免原因事實消滅,如土地重劃完成、騎樓未供公共通行、公共設施保留地作資源回收等其它用途。

五、適用累進稅率級距變動。

六、重劃完成第一次重新規定地價。

如您對應納稅額尚有疑義,可逕向該處所轄各分處洽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house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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