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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雙北及其他台灣都會區房屋成交量的急縮,房地產市場已經轉換為買方市場,既然時間已經站在買屋者這邊,在購買房屋前最好多多貨比三家,儘量的多看房,累積自己對房屋的感覺,才能大幅提高找到適合自己愛屋的機會。

 

找到心儀的房子以後,房屋價格折衝與談判往往是購屋者的另一個挑戰,因為多數人都不是房地產的投資者,因此如何開價、還價乃至於與仲介間的應對進退都會感到陌生,以下就是我在跟房仲談判價格時的一些心得,提供給大家參考:

 

一、千萬別讓賣方知道你很喜歡這棟房子

 

買賣價格的競合,其實就是一種商業的談判,越早將自己喜惡的情緒透露出來,就等於越早被對方掌握住把柄,如果讓賣方知道你非常喜愛這間房子,你又該要如何殺價?所以,就算買家真的非常非常愛這棟房子,在談價格前,請先將自己武裝成「沒成交也無所謂」的心情,這樣才不會讓自己還沒上談判桌,就在心境上陷入一種「非買不可」的劣勢中,這樣是不可能談出好價錢的!

 

二、別透露出自己可以接受的價格底線

 

底價千萬不可以讓賣方以及仲介知道,因為談價錢是一種你進我退、你來我往的過程,過早將價格的底線檯面化,只會更容易造成「破局」,與其跟賣方或仲介說「2000萬元是我的底價」,不如改口說「我希望的價格是2000萬元以下」或「不超過2000萬元」,後者的說法幫賣方預留了一些空間,避免談判太快就破局。

 

三、沈默是金,讓對方先開價

 

「先聲奪人」不存在於房屋價格斡旋的過程中,先出價的等於先將自己的價格檯面化,也等於要多面對一次對方的抬價動作,我無論在買房或賣房時,都會以「我對於買賣房屋不是很在行,可否請您先開價?」或「冒昧開價恐傷了和氣,不如您先出個合理的價格,我們再來討論」這樣的方式讓對方先開價,再針對開出來的價格進行攻防。千萬別先將自己的價格貼出來,才是談判房價的王道!

 

四、如果賣方價格很硬,別以挑剔缺點作為籌碼

 

許多人在面對賣方不願降價時,常會用開始挑剔房屋的缺點作為回應,想利用貶低房屋的價值來逼迫賣方降價,殊不知這樣更有可能挑起賣方的情緒上的不愉悅,畢竟誰都不喜歡自己的房子被批評;所以如果買家對這棟房子依舊有購買的意願存在時,請以「我可能無法負擔這樣的價格」或「家人對於這樣價格恐怕無法接受」這樣歸責於自己的方法來表明價格過高的事實,為自己與賣方留下一個迴旋的空間,不然賣方一旦回覆「既然房子那麼多缺點,為何你還要買?」這場買賣就等於破局了!

 

建立好「不是一定要這棟房子」的心裡準備,讓賣方或仲介先將價格浮上檯面,善用「以下」及「不超過」這樣的詞句來進行價格的斡旋,無論成功與否都留一些空間給賣方與仲介,這才是房屋殺價必備的心法與技巧;在時間對買屋者越來越有利的現在,真的不用太急著為自己買一個窩。

 

資料來源: dolin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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