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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浴這個小小的空間,不少人在風水上常常忽略了它,但是它可是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這裡不僅是排除汙穢,也是潔淨身體的地方,因此在裝潢時就要仔細思考,該如何設計才能避免讓居家風水陷入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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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廁所衛生設備比較差,風水上總是有很多原則與禁忌,儘管現在可利用抽風機、除濕機等科技化的設備改善衛生環境,但還是要時常注意廁所整潔,也要養成隨手關門的習慣來擋煞。而在浴室用具的擺放上,由於現在衛浴設備比以前有更多的電器用品,如暖風機、智能馬桶蓋、按摩浴缸,甚至連防水的電視機都有。雖然不是每一個家庭都有安裝,但是足以顯見大家待在浴室的時間,變得更長了,因此,衛浴風水對我們的影響也更加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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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土地之分割,如沒有法律或契約之特別限制,共有人一人或多人得隨時請求分割(民法第八百二十三條),因我國之立法原則是希望共有人間能早日終止土地之共有關係;又最高法院六十九年台上字第一八三一號判例謂:「分割共有物,以消滅共有關係為目的。」因此,共有土地分割之最大用意是終結土地之共有關係,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並提高土地利用價值,但如因土地之使用目的(如大樓之基地)或因共有人間訂有不分割之期限之契約(不得逾五年),則共有人間分割請求權受到限制。
  (二)分割共有物對於共有物之權利既有變動,即屬處分行為之一種,凡因繼承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其取得雖不以登記為要件,然依民法第七五九條之規定,共有人中有死亡時,於其繼承人未為繼承登記前,仍不得分割共有物(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六四號判決)。因此,仍應先行完成繼承登記始得分割共有土地。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於分割遺產亦應注意遵照辦理。
  (三)惟於公同共有之土地因民法第八百二十八條規定:「公同共有關係存續中,各公同共有人不得請求分割公同共有物。」故於公同共有之土地須於公同共有之法律關係消滅後,方得為土地之分割,例如:合夥關係消滅或終止、祭祀公業之目的已達或所有派下成員全體同意終止、變更夫妻共同財產制登記或婚姻關係消滅後,方得為公同共有土地之分割。然其中唯一之例外,為民法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有關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之規定。實務見解認可就請求繼承登記及分割共有物之訴訟得合併提起,一併解決共有關係,即最高法院七十年一月二十日七十年度第二次民事庭會議決議謂:共有之不動產之共有人中之一人死亡,他共有人請求分割共有物時,為求訴訟經濟起見,可許原告就請求繼承登記及分割共有物訴合併提起,即以一訴請求該死亡之共有人之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並請求該繼承人於辦理繼承登記後,與原告及其餘共有人分割共有之不動產。惟為繼承登記後,其公同共有關係仍未消滅,又該繼承人間是否有遺產分割協議或拋棄繼承,仍有待調查,故各該繼承人其應繼分為何,須進一步審查方能得知,然而於分割共有物事件中通常僅聲明為繼承登記並對被繼承人之應有部分保持公同共有即可,並無須進一步為其應繼分之繼承登記之聲明。

資料來源 : 法律知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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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7)日舉辦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首場公聽會,建商提出四點建議:協議合建案應享有同樣的稅負優惠、保留建商代為拆除釘子戶的法源、地價稅也納入終身減半範圍、增進法律的安定性減少不確定。

建商建議修法應增加處理「釘子戶」彈性,保留實施者代為拆除的法源;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則不樂見「強拆」,他傾向完備正當法律程序,各退一步,才能讓都更順順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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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副市長李四川2017年2月22日表示,新北市淡水台二線屬於脆弱路段,所以,必要時刻,可以優先辦理實施調撥車道,如果執行成效良好,也可用於其他路段,另外,淡水交通仍有賴淡江大橋及淡北道路紓解,也希冀公路總局及新北市新工處能加速推動。


淡水台2線緊急調撥車道
新北市2017年2月22日召開2月份道安大會,進行「北宜公路道路改善情形」與「交通脆弱路段重大事故應變機制」等專題報告,市長朱立倫特別提到北宜公路為運輸、觀光與重機休閒之重要道路,應全面檢視各段道路之事故模擬,預先改善相關交通工程與照明設施,並指示警察局針對違規超速競速加強執法,避免不幸再度發生;此外,全市常見重機族與自行車族之郊區主要道路也指示相關工務、養護機關與各公所通盤檢討,確保用路人安全。


淡水台2線緊急調撥車道
交通局於會中提報交通脆弱路段重大事故應變機制,包含淡水民權路實施調撥車道及高架道路(台1高架、台64線及台65線)實施匝道管制,並利用各種管道將訊息傳達民眾,李四川副市長也特別指示相關應變機制務必做好橫向聯繫,實施成效良好其他類似脆弱路段也可比照辦理,另外淡水聯外道路淡江大橋及淡北道路也務必加速推動。

交通局表示,轄內部分主要道路尖峰交通量近飽和,但受限地形與都市發展限制,無法拓寬,亦無合適替代的道路,遇有重大交通事故,紓解時間長,交通衝擊大,故擬定應變計畫,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包含在淡水民權路在實施調撥車道及高架道路(台1高架、台64線及台65線)實施匝道管制,並大範圍配合設置資訊可變標誌,顯示路況與管制情形,另透過交警指揮、號誌調整、替代動線導引紓解車流,最重要的是將訊息透過各種管道第一時間傳達用路者,改利用捷運,或避開壅塞路段與時段,包含廣播媒體、議員、里長及社群網站。

李四川說,新北市轄脆弱路段不僅淡水台二線及高架快速道路,目前以淡水台二線最為嚴重,所以優先來辦理,如果執行成效良好,也可用於其他路段,另外淡水交通仍有賴淡江大橋及淡北道路紓解,也希冀公路總局及新北市新工處能加速推動。

出處網址:http://ppt.cc/l3d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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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記者葉思含】進入2017年第2個月,各家房仲業者2月份全台交易皆開出紅盤,如住商機構整體交易量較去年2月增加了72.9%,六都全面成長,其中新北市增加110%,台中增加105.8%表現亮眼;台灣房屋則平均量增75.7%,其中以桃園增加107.6%最多,其次為新北92.8%、台北80.1%,表現皆強悍。

▲2月份全台交易皆開出紅盤,台灣房屋表示以桃園增加107.6%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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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台灣哪個地區民眾買新房最輕鬆?答案是桃園市。根據《住展》雜誌統計,北台灣6主要縣市的新案平均行情,再對比家戶可支配所得,若同樣購買45坪新屋或預售案,房價所得比最低為桃園市,僅10.85倍,遠低於台北市的33倍。
33年不吃喝 北市買新房
《住展》雜誌調查,參照主計總處公布2015年家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來看,若同以購買45坪新案比較,桃園、新竹房價所得比均不到11倍,台北市則以高達33倍最驚人。意即一般台北市家庭恐得33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一間45坪、3房新屋。
住桃園買厝 11年可達成
住展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表示,北台灣家庭可支配所得第2高在桃園市,中位數約93.3萬元,新建案標準3房總價約1,016萬元,房價所得比僅10.85倍,是買新建案最輕鬆的縣市。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所發布數據,台北市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最高,約為113.4萬元,但最近1季新建案均價也最高,達每坪83.9萬元;45坪標準3房,總價約3,776萬元,則每一家庭購屋所得比高達33.3。
新竹與基隆 購屋壓力減
科技新貴所在的新竹地區,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90.6萬元,在當地購買45坪標準3房,總價約994.5萬元,房價所得比是10.98倍,僅次於桃園市,是第2輕鬆的買房地區。
何世昌分析,桃園市工業產值居全國第一,家庭可支配所得不亞於新竹,主要原因可能是電子科技業受到分紅費用化衝擊,科技新貴收入不如過去風光,再加上新竹房價跌幅極小,購屋負擔降得不多。反觀桃園近2年來新建案價格下修劇烈,各區跌幅約10%至20%不等,使桃園市民的購屋壓力大幅減輕。
北台灣家庭可支配所得最低的則是基隆市,每戶只有大約79.8萬元,比台北市少約33.6萬元,但因新建案均價只有19.8萬元,房價所得比僅約11倍左右,為北台灣購屋壓力第3低縣市,僅次於桃、竹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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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認為房子不光是由水泥、油漆、木材組織而成的冰冷建築,而是反映屋主個性愛好與喜怒哀樂的另類生命,只要透過專業室內設計師的從旁協助,便足以讓一個居家空間脫離沉悶呆板的桎梏,搖身一變朝精緻藝術品的方向邁進,並且這種美麗絕非高不可攀,而是親切踏實兼平易近人。本案在王友志設計師的巧手修飾下,精雕細琢、一點一滴呈現家庭韻味,同時還散發著一陣又一陣溫馨回憶的芳香甘醇。

▲ 廚房位在吧台對面,雖然採開放設計,但也能視使用需求關上玻璃拉門,讓烹調油煙不至飄散到客廳,兼具美觀與實用的設計讓人見證設計師的巧妙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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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將於10年內邁入超高齡社會,即5人中就有1人是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根據調查發現目前國人薪資平均,推估未來達退休年齡時,恐怕只有新台幣500萬不到,原因除了要照顧年邁父母,還要負擔子女教育生活費,慘淪「夾心族」之外,若是還有房貸要付,晚年只怕成為「下流老人」。 

以大屋換2小屋,退休生活無壓力。圖片來源:Flickr@ Mackenzie Kosut http://ppt.cc/BeH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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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萬喚始出來,六度跳票的機場捷運終於在3月要正式通車了,有很多人看好通車後的效應,早早就進行卡位,期望可複製台北捷運宅的保值及增值,通車後也還是會有人想逐機捷而居,但這樣的美夢是否能成真呢?恐怕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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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住展房屋網】由司法院所主導的司法改革,要修改《民法》規定,要求未來買賣房子時,買賣契約必須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多一道把關的程序。對於這項改革,社會上有正反兩面意見;支持者認為可以保障雙方權益,反對者則批評多此一舉、徒增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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