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短訊 買賣契約(私契)免貼花

稅務短訊 買賣契約(私契)免貼花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不動產買賣雙方當事人所簽訂
之買賣契約(即私契),非用以持憑辦理物權登記者,不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免貼
用印花稅票。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係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
、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
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私契雖不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免貼用印花稅票,但
如在契約上註記收取款項簽收時,因具有代替銀錢收據性質,應另按金額千分之
四由立據人計貼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 MyGoNews 買購 ‧ 房地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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