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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芝區第二公墓將近16公頃私人土地,市議員鄭宇恩辦理協調會,地主期盼能夠朝向土地返還或是徵收及給付租金與等方向辦理。 圖/觀天下有線電視提供

 

三芝區第二公墓用地小基隆段蕃社後小段38地號共有將近16公頃私人土地,這筆土地長期被新北市府無償作為公墓使用,並且未曾向地主徵詢土地提供,也不曾支付土地承租使用對價租金,今(12)日市議員鄭宇恩辦理協調會,地主期盼能夠朝向土地返還或是徵收及給付租金與等方向辦理。

 

郭姓地主在民國36年登記取得所有權,至今已經繼承至第四代子孫,不過就在民國100年因為地價稅制改變,繼承土地的郭姓地主們開始收到地價稅繳納通知書,才知道自己繼承的土地長期被當作公墓用地,根據民國83年出版的三芝鄉志紀載,這筆地號土地為民眾私捐,為此地主們也提出民國82年的土地所有權狀推翻鄉誌記載並不可考,期盼這個所有權不確定的狀態能夠盡快解決。

 

郭姓地主表示,過去曾發函至殯葬管理處詢問,卻得到建議以司法途徑釐清土地所有權歸屬的回覆,然而土地繼承至今已然不再專屬於一位地主所有而是20多位,如此一來民眾興訟還必須找齊共同持份所有人,可以說是難上加難。

 

今天的陳情案協調會中,殯葬管理處依舊主張所有權人依循法律途徑判決土地所有權,若是新北市府有侵占事實建議以不當得利向市府提告。

 

市議員鄭宇恩表示,在陳情案有協調處理可能,政府就不應鼓勵民眾興訟,因此要求相關局處一個月內將整體案由說明送簽呈至局長與市長層級,並且也要求以土地徵收或給付對價租金給地主方式來解決這筆土地陳請案。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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