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閱最新的土地、建物謄本 並釐清屋況瑕疵
【朱語蕎╱台北報導】
簽約、用印、完稅、交屋是房屋買賣4大流程,簽約階段攸關買賣雙方權益,
專家提醒,買方一定要查閱最新的土地、建物謄本,確認標的物所有權歸屬,
在簽署合約時,務必針對屋況瑕疵釐清責任歸屬,
房屋增建範圍、以及房屋總付款金額也要仔細審查。
買屋金額龐大,不只看屋要仔細比較,找到合適房屋後,接下來的簽約更攸關日後各項權益。
中信房屋法務專員白宗益表示,現代人講求便捷,簽約和用印都會同時進行,
在簽約當天,買方須支付定金,金額約為總價的10%,接著審核合約內容。
合約加註解約條件
一般成屋交易多會要求賣方出示房地所有權狀,以及當天或近期調閱的土地和建物謄本,
讓買方能清楚了解這筆交易的所有權人、是否被法院限定移轉、或有租約存在,
了解產權狀況後,再就幾項易產生糾紛的問題,逐一核對。
為了避免因貸款不足,無法負擔日後還款壓力,建議可在合約內加註「附解約條件的契約條約」,
若事後買方貸款不足,可無條件解約;
而為了保障買賣雙方權益,若合約條款中,對於某一方特別有利,
例如:減輕責任、免責條款只對某方有利,都要特別留意小心。
白宗益提醒,為避免日後爭議,最好先針對違約內容詳加記載,
尤其是違約金如何計算,才不會產生糾紛。
此外,買賣契約中,最常發生的就是雙方對於屋況瑕疵的認定,
因此,在簽訂契約時,就該把屋況瑕疵認定以及責任歸屬釐清,一般會針對重大瑕疵,
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等特別註記,
若交屋後發現有上述重大瑕疵,可依照契約內容終止契約,或進行後續賠償事宜。
專戶設定履約保證
不少民眾都擔心繳了部份款項,房子還沒交屋,賣方就落跑,
或是賣方擔心產權過戶後,拿不到剩餘尾款。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各大房仲都會針對買賣交易執行履約保證,
透過建經公司設立的專用帳戶,先保管買方給付給賣方的價金,
當房屋過戶後,且完成點交,建經公司才會將帳戶內的錢匯給賣家,保障買賣雙方權利。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地產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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