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長、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教授陳冲昨(4)日表示,不動產市場是否健全,取決於不動產稅、資金環境、供給和需求及交易制度四面向,四個層面都很重要,但若不動產稅制沒有很好的配合,對另外三項會有很多不利影響。

台灣法學基金會昨天舉辦「2017不動產稅法律與政策研討會」,邀集台灣、大陸、香港、澳門的不動產學者專家,針對不動產稅的立法政策、不動產交易稅、不動產持有稅及不動產所得稅等議題深入討論,陳冲、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都在開幕式致詞。

陳冲致詞時說,不動產市場健全不是只有稅的問題,還有另外三件事情重要性相等。第一是資金環境,看美國、英國或歐洲國家的例子可知,資金環境鬆或緊,對不動產市場的經營很有影響;第二是供給和需求的問題,這是任何經濟現象最重要的原則;第三個就是交易制度的建立。

陳冲舉例,台灣近幾年做了定期化契約規範,以及實價登錄政策,都屬於交易制度。他強調,上述四個層面都很重要,但如果不動產稅制沒有很好的配合,另外三項即使努力,也會有很多不利的影響。

陳冲指出,不動產租金的所得稅,過去很少提,但卻是人類稅制歷史發展下來一個很原始的問題,為何土地要課稅,因為推定土地有所得,但是否有所得,其實不一定,很值得大家研究。

陳冲表示,25年前有個大法官會議309號解釋,解釋內容是房屋稅條例不違憲,但後面提到一句話,土地法中與房屋稅不一樣的地方容易引起誤會,請政府部門檢討一下;當時看起來是很完美的解釋,但若在今天,可能會有問題,亦即房屋稅與土地法對同一問題有不同規定,還互相衝突。

謝哲勝致詞時則說,台灣的不動產稅目非常多,是其他國家沒有的現象,以前不動產課稅的稅基沒貼近市價時,不痛不癢,比如房子市價1,000萬,但課稅現值可能用100萬元計算,但現在慢慢貼近市價,這麼多的稅就產生很多問題,希望集思廣益,提供立法與修法上的建議。

資料來源 : 聯合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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