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7)日舉辦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首場公聽會,建商提出四點建議:協議合建案應享有同樣的稅負優惠、保留建商代為拆除釘子戶的法源、地價稅也納入終身減半範圍、增進法律的安定性減少不確定。

建商建議修法應增加處理「釘子戶」彈性,保留實施者代為拆除的法源;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則不樂見「強拆」,他傾向完備正當法律程序,各退一步,才能讓都更順順的走。

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如果景氣好、未來房價看漲,都更獲利確實是投入誘因,但現在大環境不好,尤其過程曠日廢時,還要面對訴訟的不安定性,都會讓開發商卻步。

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建議,考量實務可行性,有必要保留原條文「由實施者代為」拆除的法源,刪除修正草案「經所有權人同意」,並就已經完備調處與行政救濟程序者,明定由主管機關「依調處結果辦理」的辦理期限。

至於政府對於地主提供的租稅優惠,全聯會建議放寬適用範圍,目前條例主要優惠僅針對權利變換更新案,但「協議合建」的門檻、難度、所耗費心力更高,應享有同等稅捐優惠。

關於更新後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半徵收二年規定,全聯會建議延長為四年,提高誘因;至於房屋稅只要不移轉就終身減免,可併同納入地價稅減徵延長的相同規定。

資料來源 : 聯合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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