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林全2016年11月29日聽取各部會加速都更推動的報告。據了解,為了鼓勵民眾參與都更,參與都更者的房屋稅和地價稅減免,將從現行的2年,延長為只要參與者持續自住,不轉手,就可一直享有減免。據了解,為了鼓勵大家參與都更,都更面積將從原本最小的1000平方公尺,改為大、中、小3種,包括500平方公尺以下、500~1000平方公尺、1000平方公尺以上3種,鼓勵老舊公寓參與都更。會中要求相關單位再針對容積獎勵的部分要作調整,行政院力拼下會期可有政院版可送立法院。

財政部次長蘇建榮表示,站在財部立場,延長優惠年限是確定方向,秉持「自住輕稅」原則,希望讓自住者比非自住者享有更長優惠年限。但對於優惠延長多久、是否未轉手就可持續享有,則尚未拍板定案,而且房屋稅、地價稅減免,涉及地方財政,勢必先與地方政府討論,交換意見。

蘇建榮表示,依照現行都更條例第46條,都更案完工後兩年內,地價稅及房屋稅可減半課徵,先前原已打算延長為4年,但因仍有聲音建議應再延長,因此現正與內政部研議。他強調,目前對於延長多久,是否自主者未轉手前就可持續享有,減免的稅項是擇一還是都減,都尚未定案。

出處網址:http://ppt.cc/7Fj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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