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稅務局表示:桃園市因公告地價調漲,致部分納稅義務人應繳地價稅稅額增加,市府反映民意於2016年11月10日向財政部建議減徵地價稅,於2016年11月14日接獲財政部回復,請桃園市延長2016年度申請自用住宅用地期間至11月30日止,並提供延期或分期繳納措施,協助民眾順利繳納稅款。

該局進一步說明:桃園市引用1987年因重新規定地價減徵地價稅之前例,向財政部提出建議分年減徵方案;但財政部不同意,理由為:1977年及1978件間全面辦理規定地價之後,因考量國際經濟衝擊及物價波動等因素,近10年未調整。直到1987年始辦理重新規定地價,致當年度公告地價調幅高達3至4倍,與2016年全國平均調漲30.54%,兩者情形不同。

桃園市2016年地價稅開徵總戶數為77萬餘戶,自用住宅有33萬餘戶,占總戶數的43%,平均每戶地價稅增加244元,低於全國平均增加404元。77萬餘戶中有63萬餘戶地價稅增加是在1,000元以內,占81%,顯示對大多數民眾影響不大。

該局再次呼籲:地價稅稅收為桃園市穩定且重要財源,支應市政建設及社會福利支出,請民眾如期繳納稅款。如果繳稅有困難,可向稅務局提出延期或分期繳納的申請,該局將協助民眾從寛處理。又2016年9月22日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而未申請的民眾,請於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2016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請把握時間。

桃園市長鄭文燦2016年11月16日表示5點看法:

一、從一開始,鄭文燦就公開表示,將比照1987年模式,以地價稅漲幅部分,第一年打6折、第二年打8折、第三年全額的方案,由市府地稅局發函給財政部爭取支持。這項方案是徵詢邱奕勝議長及市議會的意見後的決定,相信多數議員,也都知道這是市府立場。

二、行政院及財政部基於全國一致原則,並未同意桃園市政府的方案。鄭文燦已經指示地稅局再詳細補強論述,再行發函財政部申覆。

三、鄭文燦也指示地政局發函內政部,建議地價稅由3年調整一次,改為每年調整一次,以反映市場實際變化,真正落實正義。

四、此次地價稅課徵,鄭文燦要求地稅局依照財政部函示,延長自用住宅申請及分期繳納,加強宣導,方便市民申請。

五、基於降低民眾負擔及避免漲幅過大,鄭文燦向行政院提出建議,這是反映市民心聲的負責任做法,市府努力向中央爭取,不應被扭曲為市長跳票,也不該因政治立場不同,將公共議題的討論惡意抹黑。

出處網址:http://ppt.cc/5Yz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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