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永貞/整理報導

有錢就能買房,但交屋時卻因「現況交屋」鬧得買賣雙方不愉快?若買賣契約中註明「現況交屋」,就代表屋內所有的家具或電器都得一併贈送給買方嗎?專家表示,這得視「現況交屋」條款中有無將家具列入買賣價金中而定! 合約中若有「現況交屋」條約,不等於附贈屋內的家具家電!(示意圖。好房資料照片)

合約中若有「現況交屋」條約,不等於附贈屋內的家具家電!(示意圖。好房資料照片)

 

買賣房屋糾紛頻傳!其中「現況交屋」是許多屋主在購買中古屋時常會遇到的問題!有網友就在PTT上表示,買房後在驗屋時發現,屋內的冷氣機與暖風機有問題,但「當初的合約就是有註明現況交屋」,因此認為原屋主必須負起將壞掉的家電修繕到好的義務。 原Po同時表示,若不是以為「現況交屋」含有原本屋內的家電,「會出更低的價格」,否則根本不划算! 針對此問題,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現況交屋」是指簽約時的房屋現況,並以此避免買方買入會對房價造成影響的瑕疵房屋物件!而所謂瑕疵通常是指房子是否有傾斜、是否為海砂屋、或有無漏水等結構性屋況瑕疵。至於冷氣、家具等物品是否也要一併送給新屋主,陳俊宏表示,除非在合約上有特別註明是以某特定價格購買,不然在實務交易中,家具或家電通常被視為「附贈設備」。 由於「現況交屋」的定義較為模糊,陳俊宏同時提醒買方,當合約中若出現「現況交屋」,通常屬於較不專業的合約,並建議買賣雙方簽約時,買方最好針對「現況」拍照存證自保,才可避免後續糾紛發生。

 

 

 

 

 

資料來源: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3225132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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